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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美教授涉嫌抄襲?當事人、米菲兔、同行、律師都有回應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朱紹杰 2021-01-18
日前,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峰的作品涉嫌抄襲,遭受爭議。 1月15日,有網友發(fā)布一則微博“這真的是廣美教授做的事情?”,引用的視頻來自今年元旦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在廣州舉辦的“鴨兔元旦”展覽。網友發(fā)現(xiàn),部分作品和家喻戶曉的“米菲兔”驚人相似。 #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標簽當晚即沖上微博熱搜榜。米菲中國官方微博16日表示,近期米菲官博收到了許多網友對于某展覽的詢問?!皩λ邢矏踡iffy米菲的朋友們說一聲謝謝!米菲官博也會在第一時間更新事件發(fā)展動態(tài)?!? 截止記者發(fā)稿前,#廣美教授馮峰抄襲米菲兔#話題閱讀量達166萬。
馮峰作品(左)與米菲兔
16日晚8時,馮峰在微博首度回應:“藝術創(chuàng)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yè)符號都屬于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chuàng)作的詞匯。”隨后,馮峰在微博上開始陸續(xù)分享自己關于《鴨兔》的一系列創(chuàng)作。 但也有同為廣州美術學院教授的創(chuàng)作者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鴨嘴兔耳”作品沒有任何解構與重組,是100%的抄襲。相關知識版權方面律師則告訴記者,在細節(jié)上加‘微創(chuàng)新’,仍然是侵權的,而司法實踐中還會考慮創(chuàng)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 馮峰:商業(yè)符號是藝術創(chuàng)作的“詞匯” 馮峰在微博回應:“藝術創(chuàng)作是一種社會研究,一切我們熟悉的商業(yè)符號都屬于公共知識和信息,都是藝術創(chuàng)作的詞匯,也是研究的對象,研究它的路徑,研究它是如何浸入我們的記憶。至于是否侵權?請大家相信法律?!? 隨后,馮峰在微博上開始陸續(xù)分享自己關于《鴨兔》一系列創(chuàng)作。展覽
展覽現(xiàn)場
據(jù)馮峰此前介紹,“鴨兔”其實是在心理學和哲學領域很早就有的一個典型圖例——它像鴨子也像兔子,但它既不是鴨子也不是兔子,他即據(jù)此開始了持續(xù)30多年的同題創(chuàng)作。 馮峰在展覽開幕式上曾介紹,鴨兔主題的創(chuàng)作分為四個階段,到2013年左右鴨兔已經有了一個卡通形象?!按舜蔚恼褂[可以說是第四階段了,這個形象有了擬人化的角色,有家庭,有爸爸、媽媽、奶奶,和23個同班同學。” 雖然有不少網友表示疑惑、義憤,但也有網友表示不完全將其認定為“抄襲 ”。微博網友“錦衣夜行青行燈”說,“在名畫臨摹加個有特征的東西然后署名確實是一類專門的藝術形式”,它“不是‘繪畫作品’而是‘美術研究’”。 他進一步指出,為了達到效果,重構作品會盡量選讓觀看者耳熟能詳?shù)模ㄈ缟虡I(yè)宣傳品),所以如果選小眾和個人作品用也不符合重構目的。
馮峰“鴨兔”主題其他作品
微博認證為動漫博主的口舌先生說,馮峰的鴨兔和解構商業(yè)都是這些年他一直在做的,普遍的“抄襲”指責顯露出對當代藝術理解的匱乏。但他又另外指出,“可以批評馮峰這套作品的,在我看來是這套作品做得相當偷懶,非但不是鴨兔的延伸,相反,做得非常表面功夫。現(xiàn)在引起的爭議反而賦予了它新的意義?!? 藝術家:挪用的目的應是為了顛覆 有藝術同行站在了維護版權的角度和立場看待本次事件。一位不愿具名的廣美教授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米菲兔”不是公共符號,從形象到元素,包括構成畫面的圖式,“鴨嘴兔耳”作品沒有任何解構與重組,是100%的抄襲。 2019年,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投訴中國著名的當代藝術家葉永青抄襲,為中國藝術界敲響警鐘。他認為,不應該打著當代藝術的旗號,就可以認為藝術創(chuàng)作不存在版權的問題。 他說:“當代藝術中有顛覆思維,而挪用、拼貼、解構也是比較常見的手法。挪用的目的應該是為了顛覆,挪用需要轉換它的語境,甚至徹底改變它。如果只是改變一個小局部,模棱兩可,似是而非,并沒有產生顛覆的效果,這樣毫無疑問是存在抄襲的?!?
安迪沃霍爾的“可樂”系列
他還列舉了美國藝術家安迪沃霍爾的“可樂”系列、徐冰的《背后的故事》。前者雖然使用了常見的可口可樂符號與形象,但轉換了靜物的存在角度,讓商業(yè)符號直接成為作品,顛覆了對藝術對象來源的傳統(tǒng)認知。 后者解構中國傳統(tǒng)山水畫,一方面原作距離當代超過五十年以上,另一方面作品讓觀眾從背后看到藝術家如何用生活的廢品物料,重構經典山水畫效果。
2020年東京奧運會于2015年7月公布的會徵涉嫌抄襲比利時列日劇場標志
2020年東京奧運會于2015年7月公布的會徽,涉嫌抄襲比利時列日劇場標志而被停用。這位廣美教授認為,通過本次事件,版權意識應該深入到當代藝術的創(chuàng)作當中。 “在今天全球化的時代,對待圖像創(chuàng)作應該更加謹慎,藝術家在個別作品上可能考慮不周全,但作為美術學院的教師,對此應該更加嚴格自律。” 律師:“微創(chuàng)新”仍然是侵權 廣東正覺律師事務所李旭律師告訴記者,本次涉及的“米菲兔”與“鴨兔元旦”屬于《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美術作品。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作品必須具有獨創(chuàng)性,獨創(chuàng)性一般體現(xiàn)在線條、色彩、結構、布局、光影等內容。 “判定美術作品是否侵權,一般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判定標準就是二者是否相同,如果不相同,則應判定二者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判定兩個作品是否實質性相似,則應當采取整體比對和局部比對結合,先整體后局部的原則進行綜合判斷?!? 李旭表示:“像本次涉及的兩個畫面整體外形,輪廓及線條都可以完整疊圖,雖然部分細節(jié)有差異,但是此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仍很高概率會認定為侵權。整體輪廓基本一致,即便在細節(jié)上加‘微創(chuàng)新’,仍然是侵權的?!? 李旭說,司法實踐中還會考慮創(chuàng)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即被告一方仍可在法庭上舉證證明自己的創(chuàng)作具有獨創(chuàng)性。 爭議中的馮峰 這并非馮峰首次面對爭議。2011年廣東美術館舉行的第四屆廣州三年展上,馮峰裝置作品《狗屎香》挪用、顛覆了展覽贊助商、奢侈品名牌愛馬仕的Logo。 該作品由1200斤“金狗屎”擺出“HERMES”(愛馬仕)的字樣,墻上的霓虹燈用拼音打出了“AIMASHISHIGOUSHI”的字樣。馮稱通過此作品,“諷刺對名牌的崇拜,對今天拜物的批判”。
《狗屎香》
展出開幕前,馮峰收到美術館方面通知,要求其修改作品。馮峰遂將原本地上擺出的字母修改成一堆金色的“狗屎”;在墻上的霓虹燈,加了“BU”兩個字母,讀起來就是“不是狗屎”。 但開展后,他仍收到律師函要求修改作品。愛馬仕(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認為,美術館未經愛馬仕企業(yè)基金會同意,出現(xiàn)了愛馬仕商標圖案和品牌名字等,要求將愛馬仕拼音LED燈從展區(qū)內全部撤下。由于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狗屎香》作品最終被圍蔽起來。
《W噴泉》
同年,馮峰推出的作品《W噴泉》,將為人熟知的商業(yè)符號“麥當勞”改造成了一個“噴泉”。馮峰在其個人博客講述了作品的構思: 在蘇格蘭有一對姓麥當勞的夫婦,他們想用自己的姓氏“麥當勞”為名開一家餐館,但始終沒得到允許,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就對快餐巨頭“麥當勞”構成了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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